岳陽縣司法局(本級)單位2018年度
縣直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岳陽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岳陽縣司法局單位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岳陽縣司法局單位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岳陽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1. 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擬定全縣司法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guī)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和監(jiān)督實施。
2. 指導管理全縣基層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qū)矯正、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
3.負責對全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4.監(jiān)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5. 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的依法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擬訂全縣依法治理規(guī)劃和實施方案;指導、組織、協(xié)調全縣依法治理工作;負責法律法規(guī)的編緝和普法學法檢查考核工作;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6. 指導管理全縣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市場;指導律師隊伍的行業(yè)管理,負責對公證、律師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的相關管理工作,檢查監(jiān)督律師、公證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zhí)業(yè)情況,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7.管理全縣涉毒人員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8. 組織起草全縣司法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執(zhí)法與本系統(tǒng)執(zhí)法檢查工作,指導基層法制建設工作,承辦本局行政復議、應訴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政策實施情況和司法行政業(yè)務的調研活動。
9. 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tǒng)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教育培訓、考核獎勵和警務工作。
10. 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岳陽縣司法局是岳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一,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共有機關編制102人,其中在職人數(shù)102人,離退休人員9人;收治中心核定編制20人,現(xiàn)在職人員20人。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基層股、社區(qū)矯正股、政工股、法治宣傳股(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律股、計財股、法規(guī)股、法律援助中心、下設縣涉毒人員特殊人群收治中心1個二級機構;榮家灣司法所、步仙司法所、中洲司法所、新墻司法所、月田司法所、新開司法所、柏祥司法所、毛田司法所、公田司法所、筻口司法所、東洞庭湖司法所、長湖司法所、黃沙街司法所、麻塘司法所、楊林司法所、張谷英司法所16個派出機構。
三、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單位所屬二級機構收治中心為財務獨立核算二級機構,因此2018年度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以及所屬二級機構決算在內的匯總決算兩本決算。
第二部分 岳陽縣司法局單位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岳陽縣司法局單位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撥款收入2481.43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5.25萬元.本年可支配收入總計2496.68萬元。本年撥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999.83萬元,增長67%;2018年總支出2227.59萬元,結余269.09萬元,比上年增加745.99萬元,增長50.35%,主要為業(yè)務活動增加和因司法局搬遷新辦公樓新裝修及新建公共法律服務大廳增加了基礎建設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撥款收入2481.43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5.25萬元.本年可支配收入總計2496.68萬元。本年撥款收入比上年增加999.83萬元,增長67%;其中:公共財政撥款2195.32萬元,增加713.72,增長48.17%,其他收入286.11萬元(鄉(xiāng)鎮(zhèn)給司法所的撥款收入,司法所司法局內設機構)上年情況。主要為業(yè)務活動增加和因司法局搬遷新辦公樓新裝修及新建公共法律服務大廳增拔了基礎建設費。公共財政撥款占本年總收入87.9 3%。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支出2227.59萬元,比上年增加745.99萬元,增長50%,包括項目支出、保障我局各項支出的基本支出,包括用于辦公等日常公用經費等,其中基本支出1314.98萬元,占本年總支出59.03%,項目支出867.61萬元,占總支出的38.95%。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2496.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95.32萬元、支出1897.82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增加了713萬元,增加48.17%;財政撥款支出比2017年增長了416.22萬元,增長了28%,增加的原因是主要為業(yè)務活動增加和司法局整體搬遷新辦公樓新裝修及公共法律服務大廳新建,至撥款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942.8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7.45%。與2017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比2017年增長了416.22萬元,增長了28%,主要原因是業(yè)務活動增加和司法局整體搬遷,新辦公樓新裝修及公共法律服務大廳新建,至撥款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942.82萬元,其中用于公共安全支出1897.82萬元,占97.68%;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45萬元占 2.3 %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209.59萬元,支出決算為2195.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1.%。支出決算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根據我辦業(yè)務活動情況及因司法局整體搬遷,新辦公樓裝修及公共法律服務大廳新建追加了部分預算。其中:
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845.74萬元,比上年增加了0.4%。商品和服務支出137.36萬元,比上年增加4.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1.07萬元,比上年減少36.68%。項目支出898.65萬元,比上年項目支出增加了151%。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岳陽縣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44.1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06.81萬元,比上年增加 64.81萬元,增長7.6%,主要包括:按國家規(guī)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yè)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37.36萬元,比上年增加5.86萬元,增長4.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shù)為14萬元,支出決算數(shù)為10.54萬元,完成預算的75.3%,本單位本年度公務用車購置數(shù)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jié)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具體情況如下:公務接待費預算數(shù)為決8萬元,算數(shù)為6.16萬元,完成預算77%。公務接待120批次1180人次。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7年增加了2.85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一、社區(qū)矯正項目開展情況。每月開展社區(qū)服刑人員行為規(guī)范集中教育活動,加強社區(qū)矯正日常監(jiān)管,重點抓好入矯接收、外出管理、居住地變更等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轄區(qū)內矯正工作平穩(wěn)安全運行,為預防社區(qū)服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打下堅實基礎。今年我縣共接收矯正對象254人,解除矯正對象233人,F(xiàn)在冊391人,其中緩刑350人,假釋28人,管制8人,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5人。在冊所有矯正對象無脫管漏管、虛管現(xiàn)象發(fā)生。
二、法制宣傳項目開展情況。1.全縣8600余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2.開展了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活動,干部及執(zhí)法人員普法培訓班。 3.開展了“五下鄉(xiāng)六進”宣傳教育活動、農村法制宣傳月、青少年法制宣傳周等等14項法制宣傳活動。5.法治文化廣場建設。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岳陽縣司法局成立了以副局長胡鶴鳴、黨組成員蘭雙虎、機關辦公室主任易利秋、政工股股長劉會為評價小組成員,岳陽縣司法局績效自評綜合得分96分,評價等級為優(yōu)秀,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2018年項目整體支出820.61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機關行政運轉經費,法制宣傳、普法教育、社區(qū)服刑罪犯的監(jiān)督、教育培訓和考核獎懲及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強制戒毒、所政設施建設。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7.36萬元,比2017 年5.86萬元,增長4.4%,。主要原因是因為業(yè)務活動增加和司法局整體搬遷。機關運行經費主要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我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08.7萬元,為辦公設備及裝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的合同金額為0萬元及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0%。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 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 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有獨立辦公樓二棟、食堂一棟房屋價值共計531萬。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xié)、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fā)展與改革事務、統(tǒng)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jiān)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jiān)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tǒng)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七、政府采購: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八、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九、基本工資:反映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yè)技術等級
十、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qū)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十一、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十二、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